区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支持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第五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为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近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获得过省“333工程”、市“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农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沿海开发和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开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4、医药卫生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
5、优先支持企业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校院所的培养对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研究成果转化项目。
所资助项目的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资助标准
对获得资助的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将以10万元为平均数,择优给予8-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获得资助的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将以5万元为平均数,择优给予3-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获得资助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将以3万元为平均数,择优给予1-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齐全完整,并且经费预算合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电子版。
(2)《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2),并附Excel格式电子版。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3、申报材料(1)、(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yghzqrcb@126.com。
4、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3日前完成申请上报工作,并将纸质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区人才办)(海州区行政中心211室),逾期不予受理。
5、有关材料可从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 )“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人:曹波,0518-83089182。
附件:1.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
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2.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
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
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材料袋封面
附件下载:http://www.hzqdjw.cn/fileUpload/xw1104-20180608050554792.rar
海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