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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州区“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9/30 12:32:05      人气:19007    来源:海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admin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海州区“321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海人才〔202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拔海州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的对象与条件按照《海州区“321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海人才〔20212号)执行,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选拔类别。拟选拔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600名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200名左右、经营管理人才100名左右。

2.基本要求。培养对象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技艺水平得到同行认可。遴选对象已全职在海州区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

3.分类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或解决了生产中技术难题,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教育、卫生或其他专业领域,工作实绩显著,发展潜力大。

对科技人才,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主要评价指标。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同行专家评价和市场评价,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实效、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科技推广、科技管理服务和社会公益研究的人才,强化行业专家、用户和社会评价,着重评价其工作实效、服务质量、支持能力。

对教育人才,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主要评价指标,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教育人才中,以教学为主的,重点评价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素质能力和教学业绩;以教育管理为主的,重点评价学校或班级规划发展、建设水平以及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业绩;以教育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其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业绩。现代职业教育人才中,以课程教学为主的,主要评价课程建设、教学运行、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业绩;实践教学为主的,主要评价实践技能操作水平以及学生技术技能培养实效等方面的能力业绩;理论实践并重的,兼顾评价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实践的能力业绩。

对医疗卫生人才,以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评价指标。主要从事临床医疗的,重点评价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引入临床病例、诊治方案等作为评价依据;主要从事医学科研的,重点评价创新能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重点评价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能力贡献。

对文化艺术人才,以职业品德、工作能力、社会贡献为主要评价指标。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重点评价咨询决策能力、研究成果对解决重大问题的影响作用,以用户评价为主;主要从事新闻宣传的,重点评价新闻舆论的引导力,以新闻舆论、文化产品的客观传播效果、社会效益评价为主;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重点评价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以市场和社会评价为主。

加大对法律人才、会计师等培养支持。

2)高技能人才

一般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在生产一线,技能水平在本行业、本区域居前列的技能人才,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和绝技绝活,能够解决生产实践工作中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并能够带动本企业乃至产业技术革新和进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技术技能人才,以职业能力、工作业绩、知识水平为主要评价指标。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

3)经营管理人才

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较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担任副总以上管理职务。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持较快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在全区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无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等。

对经营管理人才,以企业竞争力、经营业绩、市场认可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评价企业成长性、市场份额、市场价值、投资规模,以及创造的就业岗位、地方贡献等。

4.分层要求。

1)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取得重大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人选;达到市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成果、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人选;达到市内或区内先进水平、取得一定成果、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一定社会影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人选。

2)专业技术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技能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应具有一级职业技能等级,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二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经营管理人才第一层次人选所在企业应为大型企业,第二层人选所在企业应为规上或限上企业。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下情况人才不能申报或推荐:

1.“智汇海州人才计划资助期的人才;

2.国家、省市组织部门引才计划资助期的人才;

3.入选国家、省市组织部门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

二、选拔办法

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认真填写《海州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

3.初审。高新区、镇街、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专家评审。按照要求报送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初步人选,并从每一类人才中择优推荐不超过15%的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初步人选。初审结果经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并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人才办。

4.评审。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报送的培养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评审,分别确定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其他人员作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

5.公示和确定。培养对象人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为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2.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终止选拔,并视情况进行追责处理。

3. 上报材料要求:

1)推荐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纸质材料(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使用申报书的统一封面,双面或单面打印,使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请勿使用活页夹等其他装订方式)。

2)《海州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至区人才办邮箱:lyghzqrcb@126.com

请于20211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区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可登陆海州党建网(http://www.hzqdjw.cn/),从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胡宏观、鲁梁,电话:85427978,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区政府219室。

 

附件:

海州区首期“3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及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海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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