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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3/10 20:37:11      人气:1356    来源:海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admin
 

各区(功能板块)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及时兑现市人才新政及其配套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连人才〔20183号)和《关于支持本地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连人才〔2018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全职引进的在职高层次人才,或经过单位自主培养的晋升上一层次的在职本地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生活补贴:

(一)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其中,第一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第二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三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第四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为12个月并在连缴纳社保。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不得与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重复申报。

二、发放标准

对上述新引进和培养的第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按在连时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

三、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需先登录连云港市人才之家注册,之后人才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人才进入生活补贴模块进行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初审,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市直单位及人才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人才中心,区属单位请联系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

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2、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对市区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人选。

3、研究公示。拟补贴人选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补贴人选。

4、经费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按规定拨付发放补贴资金。

(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如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1、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协议)、在连缴纳个税证明;

2、符合所申请资助类别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并以证明材料名称命名(如学历证明材料可命名为学历证明)。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420日,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请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将我市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

(二)申请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联系人:陈雯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5837803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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