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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9/8 14:21:43      人气:5487    来源:海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admin
 

海委组发〔2012108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办局院社党委(党组),各群众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类管理

    (一)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的干部

    1、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

    2、副科级单位或相当于副科级单位的副职干部(含教育、卫生系统)。

    (二)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任免的干部

    1、区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和承担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的正职干部;

    2、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办公室正副主任,党(工)委组织干事;

    3、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干部(副科级岗位除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4、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村党组织书记;

    5、区教育系统正股级学校(幼教中心)、区卫生系统正股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职。

    (三)任免后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的干部

    以上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和批复同意后任免以外的所有股级干部。

    二、规范任免程序和方法

    (一)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的干部

    由区委组织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任免职手续。

    (二)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任免的干部

    1、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配备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方案,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向区委组织部沟通,呈报初步《干部调配方案表》。

    2、区委组织部职能科室对呈报方案进行初步审核,报请部领导审定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用人单位。区委组织部根据情况决定对考察对象自行考察或者派人参与考察。

    3、用人单位根据考察、酝酿情况,召开党(工)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拟任免对象,并向区委组织部呈报干部任免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讨论此项任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等材料各一式2份。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并批复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三)任免后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的干部

用人单位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任免。在任免后一周内,由任免机关将任免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强化选拔任用工作管理与监督

    1、各单位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前谈话、公示等程序。

    2、要严格按照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岗位、领导职数和编制数额配备干部,坚决杜绝因人设岗、超职数配备现象,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实行两条线管理,一般不得混编混用。没有内设机构或内设机构较少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中层干部岗位,报经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要认真贯彻《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苏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研究干部调整事项之前,应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初步《干部调配方案表》,经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进行。

    4、要认真执行《关于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的暂行规定》(连委组发〔200328号)文件规定,各有关单位在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时,要提前2天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区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员列席。

    5、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竞争性方式进行。开展竞争性选拔前,方案须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6、严格股级干部梯次配备,科级后备干部原则上从正股职干部中产生。提任正股级职务的,一般应任副股级职务2年以上;提任副股级职务的,一般应工作满2年。

    7、区委组织部将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对各单位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并责令予以纠正,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

    1、《干部调配方案表》(样表)

    2、《干部任免审批表》(样表)

    3、《考察材料》(样表)

    注:附件请到“资料下载”中下载。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

2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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