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幸福路街道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新机制,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明确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内容设置,主要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党组织评定积分三部分,其中日常行为积分细分为3大类7小项54个具体指标;民主评议积分为每年由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党组织评定积分由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结合党员的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价。
二是明确积分应用。党员最终积分情况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积分在60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党员,60-6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70以上者认定为合格党员。对积分达不到60分的党员,按照相关程序由所在党组织进行诫勉教育,帮助其整改提高,形成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的长效机制。
三是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并实行季度公开,改变以往对党员评价感性多、定性多、共性多以及量化少、数据软、个性化少等诸多局限性,使评价体系相对合理。党员可以根据各自的积分排序情况,清楚知道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同时,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党员认领岗位、党员分类管理、党员家庭挂牌亮身份等工作相互融合,为持续推进街道党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