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访”。 围绕“党委关注民生,代表服务群众”要求,积极邀请镇、区两级党代表本月底前会同镇、村调解员 深入开展民情调查,进村居、访企业,对危困群众、不睦家庭、老上访户、问题人群等进行走访,不仅让代表知情知政,及时、更好地掌握了基层稳定动态,还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是“谈”。建立党代表接访、下访制,党代表针对情况定期视察和调研,与当事人、村组干部、周边群众开展交流与讨论,倾听群众关切的问题,掌握全面、真实、及时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的生存、生活问题,畅通表达渠道,寻求打开难题瓶颈的“钥匙”。
三是“商”。建立例会制度和调解上门协商制度,党代表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各级调解组织定期与镇村调解员、村组干部及矛盾当事人等人员共同就近期内突出社会矛盾和主要纠纷案件商谈解决处理办法,在调解实践中共谋矛盾纠纷化解的对策。
四是“解”。建立党代表参与调解制度,利用代表来自群众的天然亲和力及其在群众中树立的威望,将澄清事理、普法宣传教育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好、快、省且公平公正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在维护稳定发展环境的同时孕育培养全镇淳朴向善的优良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