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确保在职党员管理有组织保障。社区“大党委”制度就是确保在不改变辖区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社区书记担任“大党委”书记,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民警兼任副书记或委员,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进行双重管理、双向服务。这对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在服务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在职党员制度建设,确保在职党员管理有制度保障。浦西街道党工委在对实际志愿工作情况开展的情况下,对在职党员的目标要求、党员报到管理及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细化和深化,提出了“五带头、三禁止”要求——带头支持社区两委工作,带头恪守公秩良俗,带头遵守社区行为规范,带头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带头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禁止散布各种谣言,禁止破坏邻里关系,禁止做有损党员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三是推进活动项目认领制度,确保在职党员管理有活动保障。街道在职党员志愿服务设有法律援助岗、扶贫济困岗、政策法规岗等具体服务项目,要求每一位在职党员至少认领一个服务项目,全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两次。党员可依托社区党员服务站,组建“党员服务队”、“党员义务队”等志愿服务队,开展认领服务、定点服务、结对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骨干作用,不断解放和激活社会活力。(陈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