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理顺“学”与“做”的关系。“学”是为了更好的“做”,通过“学”要让缺乏党性的党员干部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党性修养。通过“学”,要唤回党员的“党性”,在心灵上重新入党,指导着自己的行为,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理顺各级党组织的关系。全镇各级党组织是贯彻落实“两学一做”的重要载体,理顺党委、总支、支部的关系,对“两学一做”的开展十分关键。镇党委重在统筹规划,以上率下;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重在承上启下,强化指导;各基层党支部重在主动作为,落实到位。
三要理顺党建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是推动基层建设发展的核心工作,二者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党建工作贯穿中心工作始终,为开展中心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载体,其开展状况和成效是对党建工作的检验。